體育署救生員複訓檢定班2023/9/9~10
電洽
壹、宗旨:
一、確保救生員證照核發品質,落實執行救生專業人員認證機制。
二、推廣水上安全教育,提倡水上救生技術。
三、培養水上救生人員及水中救難人員。
貳、法源依據:
一、依據國民體育法第十條規定暨教育部109年10月7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33363B號令修訂公告「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」(下稱本辦法)第24條辦理。
二、本會組織章程第六條第二款辦理。
參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。
肆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。
伍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東區分會
協辦單位:臺北市大湖公園泳池
陸、類別:救生員複訓測驗
柒、測驗日期:112年9月10日(星期日),下午15:00時,複訓期程詳如課表。
捌、地點:臺北市大湖公園室外泳池
玖、甄審人員:由本會依政府相關規定報准之甄審人員擔任。
拾、報名截止日期:112年8月28日。
拾壹、報名資格:
一、持有救生員檢定合格證書且在效期內者、且參加安全講習18小時活動證明文件者。
二、持有逾期(109年10月7日以前到期)之救生員證書或證明且完成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者。
拾貳、學術科複訓項目與內容(計16小時):
學科:包含救生安全、徒手救援、急救、救援器材、船艇救援知識複習與救生新知等。
實務操作:包含基本能力、救援能力、急救能力等實務演練。救援器材運用…等實務操作演練。
拾叁、成績考核:
一、學科檢定成績採百分法方式計算,七十分為合格。
二、術科以實際操作方式進行,依操作方法正確程度與時間予以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。
三、應檢人學科及術科檢定均合格,核發複訓合格證書。
拾肆、費用及應繳證明文件:
費用:3,200元(含證照費、資料、午餐便當,保險費等費用)。
應繳文件:報名表(親自填寫簽名)、國民身分證影本(雙面),現場繳交,如有缺件而未完成報名手續者,請自行負責)。
拾伍、洽詢專線:0939-903-223 鄭榮順教練 (Line ID:jscheng1220)
拾陸、完成報名人員之資格證明如有造假,經查證屬實者,取消其複訓資格;已發合格證者註銷其資格、複訓時請攜帶身分證件。
拾柒、成績公布及複查:複訓合格者,於複訓完成二星期公佈於本會網站,同時寄發書面通知。如對複訓結果有疑義者,得於自公布日七日內,以掛號信件郵寄本會秘書處申請複查,逾期恕不受理。